溫室氣體盤查
為因應氣候變遷對企業的衝擊,及國際間對永續議題的關注,金管會已於今年3月發布「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」,上市櫃公司應自2023年起,依特定產業或按實收資本額規模,分階段揭露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之結果,目標於2027年前完成全體上市櫃公司之溫室氣體盤查。
其中,第1階段是2023年,規定資本額逾100億元上市櫃公司,及鋼鐵、水泥業都須進行盤查;第2階段為2025 年,資本額逾100億元上市櫃公司及鋼鐵、水泥業的合併報表子公司要完成盤查,資本額50-100億元上市櫃公司須盤查個體公司。
第3階段是2026 年,資本額50〜100億元上市櫃公司之合併報表「子公司」完成盤查;資本額50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盤查個體公司。第4階段為2027 年,資本額50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之合併報表「子公司」完成盤查。
此外,還必須在2029年前,完成全體上市櫃公司「溫室氣體盤查」之「查證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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